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13号)、《宁波市“亩均论英雄”评价主体差别化电价实施细则》(甬亩均办〔2021〕5号)、《江北区“亩均论英雄”评价主体差别化电价实施细则》(北区亩均办〔2021〕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D档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的企业名单及标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致电江北区亩均办,逾期视为无异议,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话:89582781,联系人:林老师,附件:江北区2021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D档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名单.docx江北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