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诏安县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四条措施》已经2022年第九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诏安县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四条措施为进一步加快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新业态、优化产业环境,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四条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21〕48号)精神,一、鼓励电商企业集聚发展鼓励电商产业园或直播电商基地或第三方平台项目运营业主或商管公司等招商团队积极吸引电商企业入驻诏安,给予招商业主一次性12万元的资金补助(不包含纳入统计的奖励),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诏安工业园区管委会二、鼓励生产型企业产销分离生产型企业设立或引进独立电商贸易型法人单位首次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年通过公共网络首次实现零售额达5000万元,且同比增幅达到15%以上(当年新纳统且零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视同),给予生产型企业一次性奖励60万元,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对依法纳税且年度实际开票营业额和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年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达3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和1亿元及以上的电商企业,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诏安工业园区管委会本通知针对电商企业的奖励或补助,企业均需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本通知针对电商企业入驻诏安电子商务产业园或项目单位且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