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时间2022年7月29日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商贸、金融领域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四)按规定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商贸、金融领域各项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五)指导及协调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六)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八)统筹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十五)负责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金融监管工作,统筹服务企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最大程度减少政府对工业和信息化、商贸、金融领域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强化工业和信息化、商贸、金融领域政策、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拟订扶持工业和信息化、商贸、金融领域发展的政策措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商贸领域行业管理(含盐业行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