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太原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转发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做好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并社保函【2022】21号)文件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申领失业保险缴费稳岗返还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在杏花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太原市杏花岭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反映,并提交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351一3526679附件:2021-12期企业稳岗返还公示名单.xls太原市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