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作机构,区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派驻机构: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74号)等要求,管委会对财政扶持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经2022年第11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废止部分不适用文件,现将废止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列入废止目录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对于文件废止前已依法订立的政策协议,除因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上级政策规定等需调整的以外,原则上按照原文件规定履行协议,附件:废止的文件目录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7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废止的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规范性文件编号备注1《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促进创新创业企业发展房租补贴实施办法》晋综示发〔2020〕162号SFQG-2020-11废止2《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晋综示发〔2020〕230号SFQG-2020-16废止3《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规范合作共建园区管理办法》晋综示发〔2021〕62号SFQG-2021-02废止4《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关于废钢铁回收加工企业招商扶持政策及服务管理工作指引》晋综示发〔2021〕65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