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和《深圳光明科学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结合实际,牵头编制了《光明区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根据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2年7月28日——2022年8月30日,请在公示期内向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反馈,反馈方式如下:(一)信函反馈:请将书面意见或建议寄送至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局,联系人:赵工,联系方式:0755-23245713,信封上需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二)电子邮件反馈:请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邮箱kcjfzk@szgm.gov.cn,邮件主题需标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联系人:赵工,联系方式:0755-23245713,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22年7月28日附件:1.附件1:光明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2.附件2:《光明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