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章贡高新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审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单位:《章贡高新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审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第二条“拿地即开工”是指在土地出让前企业完成项目建筑方案设计预审批,建设单位对出让地块自愿申请采用“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模式进行项目审批,区政府相关部门提前介入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建设等阶段,章贡高新区管委会指导企业按照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相关工作要求准备各审批阶段的申请表及申报资料,为各相关部门在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专区办理“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的所有审批事项提供充要条件,建设单位在完成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预审查后,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要求,章贡区项目落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审批工作的具体实施,附件:1.章贡高新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审批制度流程图2.章贡高新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模式申请表3.章贡高新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模式承诺书4.章贡高新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预审批通知书附件1附件2章贡高新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模式申请表年月日申请单位(盖章)项目名称项目拟建地址所属行业总投资(万元)法人代表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概况园区受理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3章贡高新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模式承诺书章贡区项目落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章贡高新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审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我单位自愿申请进行“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审批,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要求提交审批材料,法定代表人(签章):申请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4章贡高新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预审批通知书各相关部门:(单位名称)位于的项目,请按照《章贡高新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审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开展预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