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市区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人社发〔2014〕54号)有关规定,拟开展2022年武汉市博士后津贴申报工作,并纳入武汉市管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累计已发放博士后津贴24个月以上者,已获得武汉市博士研究生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二、资助标准根据《武汉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武人社发〔2014〕54号),三、申报程序(一)申请,填写《武汉市博士后津贴申请表》《申报博士后津贴承诺书》(附件1、附件3),报所在博士后设站单位管理部门,博士后设站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武汉市博士后津贴登记审核表》(附件2),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四、有关要求各设站单位和主管部门应严格进行审核,联系电话:027-83919131邮箱:whzc@vip.163.com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附件:1.武汉市博士后津贴申请表2.武汉市博士后津贴登记审核表3.申报博士后津贴承诺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