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事业单位或企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二、申报条件(一)符合国家和杭州经济发展需求,(二)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根据主要功能和侧重业务不同,1.研究开发型新型研发机构侧重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原则上年均科研经费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办公和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2.孵化转化型新型研发机构侧重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活动,两年内孵化(引进)科技企业不少于5家,原则上年均科研经费投入不低于200万元,办公和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三、申报要求(一)申请单位于2022年8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杭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报所在地区、县(市)科技局,(二)区、县(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业务咨询:市科技局项目管理中心:韩毅电话:81396316文强电话:87010696市科技局合作处:姚广稀电话:85255638附件:杭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docx杭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