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华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五政发〔2018〕1号)文件要求,区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五华区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及监测情况进行初审,形成了初审意见并发送至区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加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经报请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公示,公示期3天,即2022年7月27日至7月29日,一、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资格认定云南屾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昆明虹山面粉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戴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博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咖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云南绿荫园艺有限公司、昆明优牧品原乳业有限公司、昆明健润食品有限公司、云南铭基科技有限公司、云南裕农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润泽三七种植有限公司,二、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运行监测云南云澳达坚果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凯普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云南云琦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良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云花联合运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丁氏蜂业工贸有限公司、云南梓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昆明青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莱绸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强尼农业有限公司、昆明婷毅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德和罐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龙庆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云南胜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云南渔菜农业有限公司,若对上述企业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五华区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龙泉路536号)联系电话:0871-63619327联系人:洪洁五华区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五华区农业农村局(代章)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