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非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或虽在地理标志标示的范围,但未经核准的产品,(二)产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地核验报告,(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三)维护“鹿寨蜜橙”特有品质和市场声誉,严格依照管理规范和保护措施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应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指定位置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使用在产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等上,(六)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标示方法,(一)未按相应标准、管理规范或相关使用管理规则组织生产经营的,(四)产品质量经监督抽检不合格的,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