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2〕5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拟开展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项目名称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优先支持在田头市场、乡镇产地市场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实施主体,果蔬贮藏一般用高温库,3.节能型气调贮藏库,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4.通风贮藏库,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三)补助标准按照单个主体补贴资金按冷藏保鲜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支持实施主体2022年度新建或改扩建冷藏保鲜设施,三、申报程序及要求请各镇街组织符合件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真学习《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主体申报版)》并扫码下载“仓储冷链信息”APP(操作程序见附件),附件: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25日(联系人及电话:黄燕,)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主体申报版V3.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