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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 2022-07-27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部决定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创建,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农质发〔2022〕4号)安排部署,现就创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创建内容(一)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二、组织管理示范基地实施动态管理,采取“先创建、后认定、再推广”形式,由农业农村部择优认定并授牌,基地单位可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协会和联盟、科研推广机构等;技术单位为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标准制定、示范推广能力的有关科研和推广单位;主管单位为基地单位所在市、县级政府或相关部门,四是申报基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主体及其产品纳入相关追溯平台管理,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已获得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相关证书,优先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绿色食品标准化原料基地、脱贫县的有关主体,以及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基地,创建主体参照《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技术导则》及有关建设指南(附件1),填写申请表,制定示范基地创建方案,报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后,参考考核评价指标表(附件4)择优选择2-3个主体,于2022年9月10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并提交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组织专家对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推荐的创建主体进行评审,根据农业农村部下达的第一批示范基地指标,择优向农业农村部推荐,示范基地由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监督管理,不定期组织抽查检查,对于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符合相关考核要求或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省农业农村厅将向农业农村部提请撤销其“示范基地”授牌,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开展示范基地创建,严格创建标准和申报程序,做好动态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开展标准综合体编制、宣贯实施、技术指导等工作,积极对接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有关技术单位,加强标准制修订的指导和协调,加强标准综合体应用,推动政、产、学、研、推、用一体的标准化推广服务体系,鼓励将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产业强镇、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等与示范创建工作统筹实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示范创建宣传发动,凝练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打造一批统筹推进两个“三品一标”发展典型,附件:1.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工作指南(试行)2.示范基地申请表3.示范基地创建方案(参考模板)4.示范基地考核评价指标表附件1-4.wps贵州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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