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质量提升品牌引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双府发〔2020〕3号)精神,区商务局拟向25家市场主体(详见附件)兑付2021年度双流特色小店奖励资金,现予以公示(7月26日-8月1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区商务局,(联系电话:028-62753463、028-85826212)附件:1.《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质量提升品牌引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2.2021年度双流特色小店拟奖励市场主体名单成都市双流区商务局2022年7月26日附件下载:附件1.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品牌引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PDF附件2.2021年度双流特色小店拟奖励市场主体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