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0〕14号)、《淳安县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1〕229号)文件要求,经农业企业申报,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税务局等部门审核及认定,对杭州千岛湖瑶记实业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予以销售奖励,拟奖励资金154.04万元(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王忠进方玉仙联系电话:65025656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邮编:311700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26日2021年度农业企业销售奖励项目审核表单位:万元序号乡镇申报单位2021年比2020年(或基准年)增加额拟奖励金额合计1开发区管委会杭州千岛湖瑶记实业有限公司281.568.458.452临岐镇淳安千岛湖常香果绿色食品有限公司611.6818.3556.393临岐镇淳安县汉广中药材初加工有限公司877.2926.324临岐镇杭州千岛湖秋念食品有限公司390.7111.725瑶山乡杭州千岛湖绿瑶食品有限公司118.033.543.546梓桐镇杭州千岛湖姜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107.233.223.227鸠坑乡杭州千岛湖鸠茗茶叶有限公司301.069.0314.028鸠坑乡淳安县鸠坑唐圣茶叶有限公司166.34.999汾口镇杭州千岛湖李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12.383.373.3710威坪镇杭州千岛湖方茗茶叶有限公司392.1611.7611.7611里商乡淳安千岛湖农可商贸有限公司747.4122.4222.4212屏门乡淳安县茗秀商贸有限公司205.086.156.1513枫树岭镇杭州千岛湖小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37.694.134.1314千岛湖镇杭州千岛湖科普养鸡园686.2520.5920.59合计154.0415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