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2022年7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一、加大助企纾困力度1.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牵头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2.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3.扩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行业范围,(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4.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减免时间统一追溯至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9.优化省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10.组织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省级示范项目建设,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18.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2022年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区域或出现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区域的县(市、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该地区的所有参保企业,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19.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20.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