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实施劳务品牌培训的培训承训机构,符合条件的人员具体为: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未就业并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者(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及子女),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年度及毕业5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成都市内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即“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不含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二)补贴标准初级每人1500元,中级每人2000元,高级每人3000元,(三)申请条件符合成都市劳务品牌培训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