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首批护理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工作的通知》(甬医保发〔2022〕31号)有关规定,现将北仑区集中受理2022年度首批护理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申请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受理时间本次申请期为2022年8月1日至8月5日,二、申请条件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质的、能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及其他企业或社会组织,(三)其他机构1.申请承担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的机构,2.承担区全域(包括在此范围内承担多个街道区域)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的机构,其中持有效护士执业证书的护理人员不少于3人,3.承担街道区域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的机构,其中持有效护士执业证书的护理人员不少于1人,三、申请材料申请长护定点的机构,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北仑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二)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二)最终确定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应按规定与北仑区医疗保障管理中心签订定点服务协议,(三)原已纳入北仑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的机构,可按本次通告规定申请增加提供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附件1:北仑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请表.docx附件2:服务团队人员花名册.xlsx宁波市北仑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