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环海洋〔2022〕3号海水养殖是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的重要方式,充分认识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海水养殖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沿海各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农业农村(渔业)部门组织摸排未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海水养殖项目,沿海各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农业农村(渔业)等部门,沿海地市制定实施海水养殖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沿海各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农业农村(渔业)等部门,加快制定出台海水养殖尾水排放相关地方标准,作为海水养殖尾水监测及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重要依据,推动沿海各省(区、市)在2023年底前出台地方海水养殖尾水排放相关标准,沿海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健全海水养殖尾水监测体系,沿海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农业农村(渔业)部门,沿海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及其综合执法队伍,会同农业农村(渔业)部门加强海水养殖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协作,沿海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符合环保要求海水养殖活动的政策支持力度,沿海各级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渔业)部门要将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作为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