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决定开展2022年晋城市蔬菜智能提升工程第二批项目的申报工作,二、申报要求1.申报高标准日光温室建设项目,集中连片室内面积不小于5亩,2.申报全钢架大棚建设项目,集中连片建筑面积不小于10亩,3.申报老旧日光温室改造项目,集中连片室内面积不小于5亩,4.既有新建或改造温室,集中连片室内面积、建筑面积不小于10亩,三、申报时间各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收文后要及时组织辖区内蔬菜生产经营主体申报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后,于8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四、其他要求项目实施范围、实施主体申报条件、支持方式及原则、资金补助标准及环节、项目批复及检查验收程序以《2022年晋城市蔬菜智能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为准,晋城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