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掌握我市技术市场规模,让企事业单位享受各项技术市场和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的优惠政策,现就加强我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通知如下: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范围在本市注册的作为技术出让方的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章的规定,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均可进行技术合同登记,外方为技术出让方的,可由注册在本市的技术受让方进行认定登记,由卖方(技术输出方)在其注册地区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申报,(四)登记机构:在我市注册的作为技术出让方的登记主体,我市的登记机构为:玉林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充分保护技术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五技”合同)统一使用科学技术部制订的示范文本,可在“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点击“资料下载”栏下载,五、其他请各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加强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联系,做好本单位的技术合同管理和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