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京知局〔2019〕335号)和《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海外纠纷法律费用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规定,现就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海外纠纷法律费用保险保费补贴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申报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海外纠纷法律费用保险保费补贴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3.申请人应符合《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海外纠纷法律费用保险试点工作方案》规定的支持范围,4.申请人应已完成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海外纠纷法律费用保险试点产品的申购,并与试点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以及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基金支持的企业,每家企业按照一次投保不超过保费80%的比例且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三、申报方式1.企业与试点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后,也可以委托保险公司申报,四、申报材料申报保费补贴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北京市知识产权海外纠纷法律费用保险试点项目申请表,3.如委托试点保险公司代为申报的,以上纸件材料除第2项保单复印件外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保单复印件仅加盖保险公司公章),2.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未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