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预算单位:根据《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上海市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联合评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2023年度市本级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和专项评审等工作,此次申报的范围为:预算单位以市级财政资金全额或者部分出资新购、新建的,二、申报和评审程序(一)申请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预算单位,应先行对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进行可行性论证,在线填写并打印《上海市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申请评议表》等申报材料,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向预算主管部门报送,(二)预算主管部门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申报材料在线进行初审并按轻重缓急进行项目筛选和排序,在线提交并打印本部门《上海市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预算主管部门汇总排序表(2023年度)》,线上申报材料于8月10日前完成在线提交,(三)市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联合评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评议办公室”)根据《办法》的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各有关预算单位应根据评审结果,三、申报材料各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书面材料请于2022年8月10日前提交市科委,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22年7月14日【相关附件】1.上海市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申请评议表.doc【相关附件】2.上海市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预算主管部门汇总排序表(2023年度).doc【原文下载】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本级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