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省级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1〕19号)、《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省级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训补助经费的通知》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安市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省级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2021〕247号)等文件精神,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组织对南安市闽康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承办的16期2021年南安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情况进行验收,现将培训情况和验收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或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0595—86381801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95—86388101传真:0595—86375480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