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七条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2022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旅游项目申报指南》,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旅游项目申报程序1.提交项目申请,根据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旅游项目”办事指南,申报企业认真填写、按顺序装订整理相关申报材料,将所有申报材料(含一式叁份纸质版及盖章版扫描件、word版)于7月29日前报送所在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各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照《资金管理办法》和2022年度申报指南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会同区发展改革、区自然资源、区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项目初审并盖章确认,于8月19日前将推荐意见(含申报材料电子版)正式报送我局,将经区审核确认的全套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政策兑现综合受理窗口(办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申报材料不全、未经区审核通过、提交材料逾期等均不予受理,助力广州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各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要求做好辖区内相关企业的组织申报与初审,附件:2022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旅游项目申报指南.doc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2年7月19日(联系人:胡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