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公示(2022)11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对梁映平等11人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受理电话:0835-6529508通讯地址: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楼大厅7号窗口公示情况表序号姓名单位拟认定情况法律依据1梁映平四川博洋纺织有限公司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2郭琼四川省芦山中学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3代琼四川邦源科技有限公司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4李虎芦山县龙门晨阳希望学校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5詹怀高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6马昌虎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7黄华楷四川卓雅纺织有限公司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8杜士琼芦山广合化纤有限公司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9张明华芦山县教育局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10高悦雅安和鑫橡塑有限责任公司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11李国秀雅安圣善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