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和《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规定,现有就业困难人员9人、脱贫人口2人申请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份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单位缴纳部分社保补贴共166217.22元(详见附件),其中就业困难人员的个人社保补贴由申请单位代为发放,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7月31日(7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县人社局大楼4楼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6893278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情况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