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由应急处置指挥部指定,并随时向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具体职责是:(1)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建议,(2)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3.2.4应急准备和预防区食安办应当及时对有关部门以及各地报告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进行分析,各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和上级食品安全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有关规定,区食安办和相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的办事处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区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6.2责任追究事件发生单位以及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未及时进行处置、报告的,7应急保障7.1人员保障区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7.8应急演练区食安办会同区各有关部门指导各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演习演练工作,附件:1.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2.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3.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分级示意图附件1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如下:区市场监管局(区食安办):负责督促和协调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查处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资金的保障及管理,对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给予配合,附件2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由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