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来,12县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全部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在省对州、县市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评估工作中,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逐步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开展,12县市已普遍建立了农村公共设施管护、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村庄保洁日、村庄保洁员、农户“门前三包”(或“四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红黑榜”等一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度,并将村庄清洁制度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其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对认真落实好“门前三包”制度、积极参与村庄保洁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农户予以通报表扬,根据“十四五”期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再次感谢您对大理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