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对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对异常数据要查明原因,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搜集、整理、分析、提供统计资料,第十一条粮食经营者报送的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涉及商业秘密的,各类粮食企业应保证原始记录和凭证、粮食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中各项数据的一致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对所提供的统计数据和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各项统计数据上报前应逐级严格审核,调整后发生红字或影响历史资料对比的,订正原月报数据,对本单位统计人员提供的报表资料如有疑问,有无泄露国家秘密、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企业、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要求如实提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