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民宿是乡村旅游的重要业态,推动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支持农民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的乡村民宿发展,乡村民宿产品和服务质量、发展效益、带动作用全面提升,优化资源开发将乡村民宿发展纳入各地旅游发展规划,引导村民和乡村民宿经营主体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丰富文化内涵,鼓励乡村民宿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引导规范发展,(公安部、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创新经营模式,(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优化证照办理坚持规范管理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公安部、自然资源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用地用房推动落实乡村旅游用地政策,探索满足乡村民宿经营需求的保险服务,(自然资源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银保监会、国家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人才培养将乡村民宿规划设计、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服务人员培训纳入相关各级乡村旅游培训计划,(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国家文物局国家乡村振兴局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