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科发〔2022〕25号自贡市科学技术局自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市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改革精神,经研究决定在部分单位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二、试点单位通过市科技局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备案管理的高校、科研事业单位、医学科研机构,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合理支出,并将相关调整情况报项目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备案,依托单位管理费用由依托单位根据实际管理支出情况与项目负责人协商确定,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经费支出实行项目负责人签字、试点单位审核的报销制,存在截留、挪用、侵占项目经费等违规违法行为的试点单位和相关人员,取消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资格,试点单位应对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认真审核,3.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的其他要求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2.试点单位要强化日常监督和过程管理,对经费使用情况和试点单位管理情况开展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