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乡镇: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海上福州”国际品牌建设,进一步深化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根据《福州市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海渔〔2021〕147号)、《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海渔〔2021〕150号)、《福州市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榕海渔〔2021〕155号)、《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榕海渔〔2021〕167号)和《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加快福州鱼丸产业发展六条措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榕海渔〔2022〕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对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之间完成的渔业品牌、水产加工、鱼丸产业、金鱼产业和在此期间获得荣誉称号的项目,开展申报征集工作,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8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附件:1、《福州市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榕海渔〔2021〕155号)2、《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榕海渔〔2021〕167号)3、《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加快福州鱼丸产业发展六条措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榕海渔〔2022〕7号)联系方式: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经济科刘琼华电话:0591-26152783邮箱:cyk26156230@126.com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