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http://www.jinyun.gov.cn/art/2022/7/19/art_1229367395_2412053.html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有关单位: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文件要求,缙云县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含缙云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城镇标定地价体系)于2021年11月11日通过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已经2022年县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自2022年7月15日起施行,现予以公布,附件:缙云县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docx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缙云县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通知.pdf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缙云县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通知.wps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