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温州市创新券管理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华中科技大学温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等7家创新载体符合奖励条件,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给予华中科技大学温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等7家创新载体使用创新券奖励经费,合计639,825元(详见附件),望各创新载体要进一步加强向社会开放、共享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提供科技创新服务,附件:2021年度温州市级创新载体创新券奖励情况表温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7月19日附件:2021年度温州市级创新载体创新券奖励情况表序号载体名称创新券使用兑现金额(元)奖励金额(元)1华中科技大学温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1,238,650.00371,595.002温州市视觉大数据智能计算与应用重点实验室350,000.00105,000.003温州大学激光与光电智能制造研究院250,000.0075,000.004温州大学大数据与信息技术研究院190,500.0057,150.005温州电子信息研究院62,050.0018,615.006国科温州研究院25,000.007,500.007浙江省温州轻工机械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温州职业技术学院)16,550.004,965.00合计2,132,750.00639,8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