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制造业质量品牌标杆(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7月15日湖南省制造业质量品牌标杆(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第二条质量品牌标杆包括湖南省制造业质量标杆和湖南省制造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第四条省工信厅负责质量品牌标杆的指导、认定和管理等工作,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五条申报省质量品牌标杆企业基本要求:1、属省内注册、经营,按《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品牌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获得省、市相关质量品牌荣誉企业优先支持,第八条省工信厅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第四章管理与推广第十条质量品牌标杆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第十一条省工信厅对质量品牌标杆企业在技术创新、质量品牌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第十二条省工信厅从省质量品牌标杆中择优推荐申报全国质量标杆和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第十三条鼓励工业企业在质量品牌标杆企业开展现场对标活动,鼓励工业企业在学习质量品牌标杆成功经验基础上,第十四条省工信厅对质量品牌标杆实施动态管理,附件:1.湖南省制造业质量标杆评价指标体系2.湖南省制造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评价指标体系附件下载: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