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文件相关规定,2022年度第一批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能力程度鉴定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7月19日至7月26日),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监督电话:029-33825167附件:2022年度第一批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能力程度鉴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咸阳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2022年7月18日附件:2022年度第一批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能力程度鉴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