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倍增办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成长性企业提质倍增计划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考核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洛阳市高成长性企业提质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考核实施办法》(洛倍增办〔2022〕2号),试点企业年度考核通过的标准是:不低于上年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速,市统计局书面函复2021年度全市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速为6.5%,市倍增办从市税务局获取87家试点企业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经核算,二、成长激励政策落实情况按照高成长性企业成长激励政策,对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的试点企业,根据其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进行分档奖励,年度营业收入增长20%(含)—30%按照其营业收入年度增量的3‰予以奖励,年度营业收入增长30%(含)—40%按照其营业收入年度增量的5‰予以奖励,年度营业收入增长40%(含)以上的按照其营业收入年度增量的8‰予以奖励,经会计师事务所核算,有42家企业获得2021年度高成长性企业成长激励,公示时间: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3日联系方式:63931636邮箱:yxk@lysgxj.com附件1:高成长性提质倍增试点企业年度考核情况.xls附件2:“成长激励”奖补资金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