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大亚湾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推动晴隆籍农村劳动力在湾稳定就业的实施方案》(惠湾人社【2021】125号)等规定:1.结合叶燕霞、詹树楠共7名高校毕业生于2020年10月28日已与我局签订劳动合同的实际,现申请7名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2022年7月至8月),涉及资金141250.26元;2.根据刘芳铸、杨莎等5人提交的大亚湾区吸纳晴隆籍农村劳动力来湾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资料,涉及补贴资金5000元;3.根据刘芳铸、杨莎等5人提交的大亚湾区吸纳晴隆籍农村劳动力来湾就业稳岗补贴申请资料,涉及补贴资金15000元,经大亚湾区人社部门审核,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申请就业补贴基本情况,公示时间,2022年7月18日-7月22日(共5个工作日),三、公示方式,在大亚湾区管委会网站人社局集约网及公布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及进向大亚湾区人社局反映,地址:惠州大亚湾区澳头大亚湾大道41号地乾大厦B座4楼办公室,大亚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