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事项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22〕93号)要求,一、项目单位申报(一)申报时间2022年7月5日—7月12日(二)申报条件在都江堰市内依法登记注册,(三)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并支付相关费用,首先要确定管理员在成都市商务局廉政风险防控和专项资金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化平台网址为http://110.188.70.194:9090/egrantweb)完成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在信息化平台完成注册后,管理员审核无误后通过信息化平台报送所在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已经在信息化平台完成注册的单位无须重新注册,(五)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应全部扫描并上传到信息化平台,(六)等待初审并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上传电子申报材料后,项目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善、补充并重新上传,我局初审通过项目后,将通过电话、信息化平台、邮件或短信等方式通知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从信息化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并打印三份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印章(封面盖章并整本材料加盖骑缝章)后将纸质申报材料送都江堰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经济发展研究科,我局根据工作需要要求申报单位提供进一步佐证材料时,同一项目在同一项目期内不得重复申报中央、省级、市级专项资金同类政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