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一、支持企业应用跨境电子商务转型(一)支持内容及标准对我市企业通过我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申报业务,申报期内实现各种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模式交易总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7万元,项目申报单位已经实现与天津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并开展相关业务,(三)项目申报材料1.企业应用跨境电子商务转型项目资金申报表(附件1),将申报材料递交市商务局委托的商务促进资金项目受理单位进行申报办理,申报期内所服务企业通过单个公共海外仓实现各种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模式交易总额3000万元(不含)以下的,申报期内所服务企业通过单个公共海外仓实现各种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模式交易总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项目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连同通过初审的项目单位申报材料报送市商务局,项目申报单位已经开展与跨境电子商务直接相关的业务创新模式,6.申报期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的天津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申报数据,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连同通过初审的项目单位申报材料报送市商务局,附件:1.企业应用跨境电子商务转型项目资金申报表2.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3.建设资助类项目资金申报书4.项目评审费用明细表5.其他单位账户存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