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精神,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2〕8号)的要求,我局下发了《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汕工信函〔2022〕144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核定经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报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配套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税)为17727.16万元,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报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为7793万元,拟按规定程序申报项目入库储备,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公示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7月25日,联系部门:技改与投资科,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