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科研助理岗位开发的重要意义高校毕业生是科技创新的一支重要生力军,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二、开发任务(一)设置范围科研助理岗位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岗位,同时包括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设立的科技相关见习岗位,(二)工作任务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综合考虑各企业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情况、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情况,确定各企业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任务,三、政策支持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的单位,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科研助理岗位经费可按规定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中列支,对于依托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设立的科研助理岗位,鼓励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的单位统筹相关经费渠道,同时将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情况上报“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pro.gdstc.gd.gov.cn/egrantweb/),附件: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情况管理操作指引.doc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肇庆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