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645961/2022-41470发布机构区经济商务局文号组配分类成文日期2022-07-15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莲都区相关企业: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1〕165号)文件要求,原适用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的政策应继续适用于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经研究决定,拟启动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21年新认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原已享受过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奖励的,不再重复享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注:当年发生2次以上(含2次)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及环境污染犯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D类企业不予享受《意见》有关奖励(补助)政策,“亩均效益”综合评价C类企业除转型升级、创新发展、项目投资、开拓市场和品牌建设外,不得享受其它财政扶持政策奖励、补助,)二、申报时间2022年7月11日-7月15日三、申报程序(一)报送纸质材料(二)材料要求1.莲都区生态工业奖励补助申请表,2.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文件,四、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区经商局黄辉:0578-20257902.联系地址:莲都区丽青路25号2楼233室附件:1.莲都区生态工业奖励补助申请表.doc2.承诺书.doc莲都区经济商务局2022年7月11日附件:附件: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