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规上工业企业、物流企业:为贯彻落实《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措施的通知》(东侨委规〔2022〕1号)文件,现将2022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贴息标准企业在东侨经济开发区注册并依法纳税,二.申报材料(1)企业贷款贴息资金书面申请表(2)2022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及资金到账凭证复印件(3)6个月银行贷款付息凭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凭证材料(如购买原材料的发票、税票、银行对账单等)(4)信贷资金用于生产活动的书面说明(5)明细版企业信用报告(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7)企业缴税证明(8)无涉黑涉恶情况自查报告(9)真实性承诺书纸质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财政局、经发局、商务局各1份,确保与原件一致)三.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四、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贷款企业是否为东侨开发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和物流企业,贷款时间是否在享受期(贷款合同签订时间应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对于审核发现的疑点问题可要求贷款企业进一步提供补充资料,3.联系电话:财政局0593-2931115经发局0593-2353196商务局0593-2927998附件:1.2022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规上工业企业、物流企业增量贷款贴息资金情况表2.真实性承诺书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2022年7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各规上工业企业、物流企业:为贯彻落实《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措施的通知》(东侨委规〔2022〕1号)文件,现将2022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贴息标准企业在东侨经济开发区注册并依法纳税,二.申报材料(1)企业贷款贴息资金书面申请表(2)2022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及资金到账凭证复印件(3)6个月银行贷款付息凭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凭证材料(如购买原材料的发票、税票、银行对账单等)(4)信贷资金用于生产活动的书面说明(5)明细版企业信用报告(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7)企业缴税证明(8)无涉黑涉恶情况自查报告(9)真实性承诺书纸质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财政局、经发局、商务局各1份,确保与原件一致)三.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四、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贷款企业是否为东侨开发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和物流企业,贷款时间是否在享受期(贷款合同签订时间应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对于审核发现的疑点问题可要求贷款企业进一步提供补充资料,3.联系电话:财政局0593-2931115经发局0593-2353196商务局0593-2927998附件:1.2022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规上工业企业、物流企业增量贷款贴息资金情况表2.真实性承诺书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2022年7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