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万达广场创业孵化基地(安康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政策及规定,向我局申报了创业孵化基地补贴并提供了相关资料,经初审、复审,最终拟拨付创业孵化基地补贴100万元,根据安康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9〕145号)及《关于印发<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安财社〔2021〕111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安康万达广场创业孵化基地(安康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补贴拟认定及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7天,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就业促进科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7月14日—2022年7月20日受理电话:0915-3212236附件:1.安康万达广场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累计孵化(扶持)创业实体花名册2.安康万达广场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管理机构和在孵(扶持)创业实体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