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可给予运营公司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品牌引进奖励,第七条对获评为广西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乡村旅游区(点)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50万元、20万元、2万元,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县财政分别对业主单位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每年每家旅游企业补贴奖励总额不超过5万元,(一)申报当年新评定的星级饭店、A级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星级农家乐、星级旅游民宿、A级旅游厕所、旅游商品设计大赛获奖单位、旅游投资项目等奖励需要报送的材料:1.《上林县促进旅游发展扶持奖励申请表》,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14日印《上林县促进文旅发展奖励办法》资金奖励政策一览表序号条款奖励项目奖励内容备注1五对非政府性资金投资的文旅项目新获评为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的企业县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2六对首次参评被评定为四星级、五星级的酒店,可给予运营公司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品牌引进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县财政分别对业主单位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每年每家旅游企业补贴奖励总额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