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0〕14号)、《淳安县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1〕229号)等文件精神,由项目申报主体自主申报,乡镇初审推荐,林业局审核,共16651亩列入2022年淳安县林下中药材发展项目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单位书面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书面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宋卫青联系电话:64812592联系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商务大楼17楼1723室,邮编:311700公示日期:2022年7月12日至7月20日,附表:2022年度淳安县林下中药材发展项目计划一览表(公示)7.11.xls淳安县林业局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