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工作部署,拟于2022年8月至10月期间举办“深圳购物季”系列促消费活动,我局拟通过各区组织开展“2022深圳购物季”促消费活动征集工作,具体条件如下:(一)基础条件1.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依法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5.申报主体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6.同一项目市、区资助合计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2.由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结合工作实际推荐的重点活动,二、活动类型(一)市级重点活动全市经各区推荐的30个符合要求的活动,将纳入全市“2022深圳购物季”活动方案进行备案,符合条件的备案单位可在活动结束后申报我市“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深圳购物季促消费活动事后资助项目”专项资金,(二)区级重点活动鼓励各区出台政策对有意向参与深圳购物季活动的其他单位进行支持,三、方案要求请各区及有关单位紧紧围绕本届活动“三大主题、九大方向”,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将从“方案策划、宣传推广、资金投入、项目经验、管控措施”等五个维度对各单位活动方案进行遴选,四、报送须知请各单位于7月17日前将《2022“深圳购物季”促消费活动申报表》报送至法人单位注册地隶属的商务主管部门邮箱,附件:2022“深圳购物季”促消费活动申报表深圳市商务局2022年7月12日相关附件附件:2022“深圳购物季”促消费活动申报表.doc相关文档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