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52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商请下达2022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的函》(渝水函〔2022〕240号)资金分配建议,现将2022年三峡后续工作资金预算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请按照《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7〕28号)要求,填报《区县(自治县)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并于2022年7月20日前报送市水利局、市财政局,按照你区县、或单位填报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与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绩效目标的,二、请按照《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5〕229号)、《重庆市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渝财企〔2016〕44号)等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与监督,三、资金预算列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6902三峡后续工作”,经济分类科目按支出内容对应科目列报,附件:1.重庆市2022年第二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部分预算分配表2.区县(自治县)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绩效目标申报表重庆市财政局2022年7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下载:1.重庆市2022年第二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部分预算分配表2.区县(自治县)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绩效目标申报表文件下载: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的通知。